电线电缆质量安全“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开展
发布时间:2021-10-13 10:21:21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印发的通知中提出,总局将组织全国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全国电线电缆获证生产企业组织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查。其中,总局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采取随机抽取受检企业的方式,并覆盖受检企业的所有获证产品单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监督抽查,聚焦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塑料绝缘控制电缆、低压中压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等重点产品,以及绝缘和护套厚度、导体电阻、绝缘和护套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热延伸、热失重、耐臭氧、燃烧性能等重点指标。
此次专项行动将对生产聚集区、专业市场等重点区域突击检查。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生产企业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建材市场、专业市场为重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采取突击检查、现场检测、快速检测等方式,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违法行为。总局将组织专家队伍,会同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监管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生产企业重点市场进行飞行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瞄准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其中,将生产销售“偷工减料”伪劣电线电缆作为查办重点。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执法机构对各类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线索,迅速固定证据,深挖彻查涉案生产经营的所有环节、所有涉案产品;从严从快查处以非标、低标产品冒充国标、行标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对涉案产品流向进行追根溯源,加强跨区域追踪联查,坚决打掉制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黑窝点”。
还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违法行为。通知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经营者生产销售无厂名厂址、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认证电线电缆,以及生产企业不按照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的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严厉从重查处。
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和消费安全行为。通过健全与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电力企业等重点行业用户间的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获取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及时查处相关生产经营者,及时通报不合格产品信息由重点行业用户对使用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处置,防止不合格产品危害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对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和涉嫌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
除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通知还提出全面推进综合治理,包括推进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建设,鼓励企业采用物品编码技术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将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等综合情况为依据,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团体标准》,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行业质量信用、质量安全水平评价工作,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监督抽查结果等信息,切实提高质量违法成本,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企业的生存空间。结合电线电缆产品特点,指导行业协会探索运用物品编码、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推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构建生产、验收、监理、检测、使用信息链大数据库并共享,逐步实现智慧监管、联合监管,健全质量终身责任制长效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并加强标准实施情况跟踪,针对电线电缆科学选用、安全可靠等相关标准,提出完善建议。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品牌培育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升产品质量,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在行业内树立和宣传一批优良企业、优质产品、优秀品牌。
通知还特别提出,在此次专项行动过程中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总局针对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广东佛山、河南巩义、山东聊城、江苏扬州等重点地区,实施“挂牌”督办,层层落实联查联打联治责任;对江苏省宜兴市、河北省宁晋县、安徽省无为市等电线电缆产业集聚区,实施重点督促指导,推动解决区域性质量问题,促进提升总体质量水平。对于重视不足、整治不力的地区,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要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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